029-86690905

西安市教育局 关于推荐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学校的通知

2016-3-11 21:10:00

西安市教育局

关于推荐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学校的通知

市教发〔2013〕216

 

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市属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努力办好人民买满意的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培养中小学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继续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4]8号)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不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育部将西安作为全国中小学研学旅行试点区之一。为此,按照2013年3月21日西安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精神,依据《西安市中小学开展研学旅行试点工作计划》(见附件1)要求,现将推荐我市中小学研学旅行试点学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研学旅行的目的意义

研学旅行是中小学开展校外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新的重要形式。研学旅行是传承中华文化的重要途径,是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一项实践举措,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不断发展的必然要求。它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需要,是积极提升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研学旅行活动,有利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有利于提升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促进身心全面发展;有利于学生开阔视野、培养兴趣、快乐生活和健康成长;有利于学生了解社会、亲近自然、热爱故土,为从小树立理想、长大报效祖国做好准备。因此,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试点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从素质教育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中小学研学旅行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西安市中小学开展研学旅行试点工作计划》,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推荐试点学校的数量

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要结合本地区教育情况与特点,在辖区内推荐研学旅行试点普通小学、普通中学各两所。市属中小学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进行。经市教育局审查后,筛选部分中小学作为首批试点。

三、推荐试点学校的基本条件

1. 学校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近年来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工作方面成绩比较突出,取得了市级以上的荣誉称号。

2.学校高度重视校外教育工作,在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突出的成绩,得到了广大家长的称赞和配合。 

3、学校能充分认识研学旅行的重要意义,在试点过程中能克服困难,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并对在研学旅行过程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优惠政策。

4. 学校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具有完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近年来在校园安全方面未出现过任何事故。

5.学校具有广泛的社会活动能力,能积极主动地按照研学旅行的内容和要求,联系社会上的旅游、文化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好研学旅行的具体活动。

6.学校重视教科研工作,能在研学旅行试点过程中大胆探索、积极研究,在实践创新的同时注重理论提升,能为试点的成功总结出行之有效的经验。

请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做好推荐工作。被推荐的学校要认真填写《西安市中小学研学旅行试点学校推荐表》(见附件2),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确认后,于2013年4月10日(星期三)前,上报市教育局基教一处。

联系人:靳文忍 联系电话 86786517

邮箱:  jjyc2012@126.com

 

附件1.西安市中小学开展研学旅行试点工作计划

 2.西安市中小学研学旅行试点学校推荐表

                             

 

  西安市教育局

                               2013年4月28日

 

                         


附件1:

西安市中小学开展研学旅行试点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培养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继续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4]8号)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不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按照教育部基教一司2012年11月召开的“全国中小学生修学旅行工作座谈会”的基本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目的意义

研学旅行是全面贯彻党的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也是新时期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时代要求;是加强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相互衔接,丰富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内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研学旅行是让学生在与平常不同的丰富生活环境中拓展视野、丰富见识、学习探究,加深对中华文化与社会自然的亲切感,增加以集体生活方式和社会公德的体验。开展研学旅行活动,有利于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和教师的教学方式,促进人才培养模式的变革;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立能力和集体主义观念,学会正确的处理人际关系;有利于增进学生对自我、自然和社会的认识,形成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实践能力;对于正在成长的中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对于中小学校加强与社会的联系沟通具有重要作用。

二、基本定位

研学旅行属于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一类。研学旅行是传承中华文化的重要途径,是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一项实践举措,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不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校外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社会实践的重要内容,研学旅行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校实际情况,联合校外教育机构或旅游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体现专题研究、学习考察、统一组织、集体宿营、同伴互助、野外活动、共同体验、安全第一、反馈成果等基本要素。 

三、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通过研学旅行,让学生初步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具有适应社会发展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学习能力;具有基本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具有健全的人格、积极的生活态度和良好的身心素质;具有健全的人格、积极的生活态度和良好的身心素质;具有一定的反思意识、创新精神和社会实践能力。

2.小学阶段目标。以离本地区比较近的社会教育场所为主,通过研学旅行,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具有基本的观察、比较、辨别和概括能力;具有探究意识和动手操作的习惯;富有想象力和好奇心,敢于表现;学会倾听,乐于分享;具有自我保护意识等。

3.初中阶段目标。以西安地区的社会教育场所为主,通过研学旅行,让学生了解基本的国情国策,热爱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热爱古城西安具有特色的历史文化;具有初步的反思意识和创新意识;具有集体观念和基本的合作交流能力;具有初步的人文关怀意识和科学探究意识;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积极的生活态度;具有基本的自我保护能力等。

4.高中阶段目标。以西安地区和全省典型的教育场所为主,通过研学旅行,让学生初步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了解、尊重文化的多样性;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具有基本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具有收集、 和运用信息的能力;具有基本的研究能力、实践能力和选择能力;具有基本的独立生存能力与合作交流能力等。

四、基本原则

我市在研学旅行试点阶段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公益性原则。开展研学旅行所需经费由学生个人承担的,只能收取成本费用,收费项目必须经当地财务和物价部门核准,学校不得借以开展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特困家庭的学生要减免费用,由当地政府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补助。经过试点成功后,在推广普及阶段要将研学旅行费用逐步纳入公用经费专项之中。

2.普及性原则。研学旅行在试点学校开展过程中要面向全体中小学生,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保障机制,以保证每一个学生都能享有均等的参与机会。

3.因地制宜性原则。研学旅行必须结合当地历史文化、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通过红色之旅游、现代工业游、现代农业游、高科技产业游、国防游、历史文化游、科普游等主题,遵循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发展规律,结合学校正开设的课程内容要求,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组织不同专题的研学旅行活动。

4.综合性原则。通过学习研究和旅行体验的有机结合,寓教育性、知识性、科学性、趣味性于研学旅行活动中,以生动直观、形象有趣、现场操作、亲身体验等方式实现教育目标。在活动内容上,要注重联系社会发展,联系学生生活实际,联系各学科教学内容,推动中小学生自主、多样、可持续的发展。

5.实践性原则。研学旅行的核心是培养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通过开展研学旅行,引导学生走出校园,走向自然和社会,了解中华文化,增强热爱祖国的深厚感情,熟悉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主要成果,树立“振兴中华,从我做起”的信念,从而实现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的有效衔接,书本知识和社会实践的紧密结合,推动德智体美教育在实践活动中的相互渗透,有效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6.安全性原则。由于研学旅行一般都是在校外的不同场所进行,并且根据需要要集体宿营,因此,学生的吃住行必须得到切实可行的保障,所有的活动过程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努力做到万无一失。如遇恶劣气象或特殊情况,应及时取消或暂停研学旅行活动。

五、基本内容

在试点阶段初期,研学旅行主要以西安地区的教育场所为主,随着试点工作的成功和普及阶段的发展,研学旅行可以向全省、全国及国外发展。目前,研学旅行的基本内容分为14个方面。

1.参观红色革命遗迹(八路军西安办事处、西安烈士陵园、蓝田红二十五军军部、革命胜地延安等)

2.参观历史名胜(西安大雁塔、西安钟楼、西安鼓楼、西安城墙、西安小雁塔、黄帝陵、大唐芙蓉园、大明宫遗址公园、道教圣地楼观台、兴庆宫公园、大兴善寺、蓝田猿人遗址等)

3.参观博物馆、美术馆、科普馆(陕西历史博物馆、陕西自然博物馆、西安博物馆、陕西美术馆、西安市中小学校外综合实践活动基地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展馆等)

4.自然和野外活动体验(中国中央公园、关中民俗村、五岳之一华山、太白山、迷彩基地户外体验、雅森户外体验等)

5.参观航天航空基地(阎良航空博物馆、雁塔航天城、微型卫星测控中心、西北工业大学航空馆等)

6.参观传统街道、建筑物保护区(书院门街区、回民巷街区、城隍庙等)

7.参观著名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等)

8.参观高新企业和现代工厂(陕重汽车制造厂、比亚迪轿车制造厂、黄河厂、西光厂、东方厂等)

9.国防教育体验(西安市教育局国防教育基地、解放军西安边防学院等)

10.现代农业体验(杨凌农科院、万紫千红农业示范园、上王村等)

11.传统艺术及传统工艺制作体验(唐乐舞、秦腔、剪纸、皮影、陶艺、户县农民画等)

   12.食品和传统小吃体验(羊肉泡馍、秦镇凉皮、贾三包子、辣子锅盔、荞面饸饹等)

   13.销售、商业体验

14.志愿者体验

 六、时间安排

研学旅行每年主要在3月、4月、5月、9月、10月、11月这6个月中进行。原则上小学在四、五、六年级实施,每学年一次,每次2至5天;初中在一、二年级实施,每学年一次,每次3至7天;高中在一、二年级实施,每学年一次,每次5至10天。学校可根据教学活动、学生活动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合理安排研学旅行时间,在试点阶段也可根据需要利用双休日、节假日等开展活动。

七、工作进度

1.试点准备阶段(2013年1月至2013年4月):由市教育局基教一处牵头,制定《西安市中小学开展研学旅行试点工作计划》,上报省教育厅、教育部基教一司;市教育局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试点工作,落实组织领导机构,制定经费计划;各区县推荐中小学研学旅行试点学校;市教育局下发研学旅行实施方案,召开西安地区有关部门、试点学校工作会,正式启动试点工作。

2.试点推进阶段(2013年4月至2013年12月):试点学校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并通过观摩会、交流会、推进会等形式加强试点学校的各项管理。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难题,推进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3.试点总结阶段(2013年12月31日): 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联合有关行政管理人员、专家学者,试点工作参与人员等完善我市研学旅行试点研究报告。

4.推广普及阶段(2014年2月起):出台我市有关研学旅行的相关文件,在全市各区县教育局、各中小学校推广实施。

八、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市教育局成立西安市中小学研学旅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设在市教育局基教一处。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试点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的管理指导和统筹规划,坚持“以学校为主、以学生为本”的原则,与当地旅游、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地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将研学旅行纳入到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试点学校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之中。

2.健全机制,整合资源。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试点学校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结合中小学生的生活经验和生活背景,积极动员社会各行各业力量,充分挖掘社会优质公共资源,创新活动载体,拓展活动空间,丰富活动内容,构建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在家长和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校外教育机构及旅游、文化等机构组织实施研学旅行活动。

3.制定预案,保障安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试点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安全问题,严格执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和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并有针对性的对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帮助他们了解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要建立完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人身安全保险制度和相关配套制度。试点学校必须参加校方责任保险,并为学生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4.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探索建立开展研学旅行的经费保障机制。有条件的区县,要将特困学生参与研学旅行的经费列入教育经费预算予以保证,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物价水平建立相应的动态增长机制。试点学校在研学旅行活动中对于特困学生的费用要酌情予以减免。

5.科学评价,注重效果。要建立健全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评价机制。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探索把试点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纳入对试点学校的综合考评体系之中。同时,要将研学旅行活动同我市开展的大学区管理制有机结合起来,为大学区试点工作增添新的内容或项目。试点学校要在充分尊重个性差异、鼓励多元发展的前提下,对学生参加研学旅行情况进行科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逐步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


附件2:

西安市中小学研学旅行试点学校推荐表

区县:

学校名称:

校长:

联系电话:

研学旅行具体负责人:

联系电话:

教职工数:

班级数:

学生数:

基本情况

学校近年来开展校外教育、社会实践基本情况(材料字数不少于1500字,在推荐表后另附)

学校意见

 

 

 

 

签字             盖章

2013年  月  日

区县意见

 

 

 

 

签字             盖章

2013年  月  日

市上意见

 

 

 

 

2013年  月  日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直属中小学可直接上报。


 


西安研学旅行网 2004-2012 ©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XXX-20070379      :陕ICP备16002114号-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2010]17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粤)-非经营性-2011-0120